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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快看点丨卖70斤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,该给屡屡上演的“小过重罚”纠偏了

来源:中工网 发表时间:2023-06-16 12:26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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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原标题:卖70斤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,该给屡屡上演的“小过重罚”纠偏了

福州一名老农因为销售不合格芹菜,领了10万元的天价罚单!引起网络强烈热议。事情要回到2019年,家住福州市闽侯县的老农陈某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,花122.5元买下70斤芹菜,拉到蔬菜批发商行,以每斤1.95元的价格售出136.5元,转手赚了14块钱。当天,某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了一批果蔬,其中就包括老陈卖给商行的7.5斤芹菜。(6月14日 闪电新闻)

卖了70斤芹菜收入136.5元,纯利润仅为14元,却被罚款10万多元,涉案案值与罚款之间相比高达730多倍,这种错位令人愕然,舆论哗然。无论从哪个角度看,这种“小过重罚”都让人难以接受,更难以承受。人们几乎“一边倒”同情这位老汉,指责市场监管部门处罚“小题大做”,幸亏当地法院介入了,让这位老农讨回公道。

这起“小过重罚”案固然令人费解与惊诧,但更引人关注的是这并非个案。去年8月份,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组在陕西督查发现,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一些行政处罚存在“过罚不当”等问题,榆林市高新区某超市售出4过期4天的酸奶退货后被罚2万元;某煎饼店购进一瓶芥末油,被检查时发现该芥末油未标明生产日期,认定违法所得1.6元,罚款5000元。

尤其是,国务院督查组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的行政处罚台账发现,对小微市场主体罚款超过5万元的食品安全案件有21起,案值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,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的比例达到100倍至200倍,个别案件超过3000倍。如今,发生在福建省闽侯县的“老农卖70斤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事件”,再次映入了公众的眼帘。

“小过重罚”为何在各地屡屡上演,一则,现行《食品安全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,罚款数额起点过高、从轻或者减轻、不予行政处罚等重要法律条款,缺乏精准操作性、处罚内容宽泛、表述抽象、缺乏客观标准,导致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,执法随意强,过罚不当等现象普遍存在。二则,一些地方在财政压力变大的情形下,将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与考核挂钩,下达任务指标,从而助推了“小错重罚”层出不穷。此外,对行政处罚执行权缺乏有效制衡与监督。

眼下,我国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都面临着经营困难与压力。在这种情形下,倘若市场执法部门动辄就“小过重罚”,不但与国家全力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严重相悖,也不利于激活市场主体活力,增加经济恢复发展。

当地法院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处罚,得到众多网友包括舆论的纷纷点赞与高度肯定,但这毕竟是防范“小过重罚”问题的治标之策,是对个案的合理纠偏。这提醒我们,根治“小过重罚”要寻求治本之策,一方面,从修现行法律入手,对现行《食品安全法》《行政处罚法》相关法律条款,进行合理、适度、精准修正;同时,从体制机制的改革为着眼点,禁止市场监管部门下达或变相下达处罚数量或金额指标,避免因考核指标刺激罚款经济的卷土重来。此外,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管,以及对行政处罚执行有效规制。(吴睿鸫)

来源:红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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